鋁材等產品的加工貿易2月1日起恢復再出口
2009年01月06日 8:54 4998次瀏覽 來源: 中國商務部 分類: 鋁資訊
2009年01月06日訊 商務部消息,12月31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聯(lián)合發(fā)布公告,政府從2月1日起將涉及鋁材等產品的商品編碼從加工貿易禁止出口類目錄中剔除。
加工貿易是指進料加工及以加工為特征的再出口業(yè)務,這類貿易可以享受退稅優(yōu)惠政策。
本次從限制類目錄中剔除1730個十位商品編碼,具體涉及紡織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貿易限制類產品總數(shù)的77%,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300億美元;從禁止類目錄中剔除27個十位商品編碼,主要涉及銅、鎳、鋁材等產品,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15億美元,占禁止類總金額的30%。
中國政府此前對增值較低的加工制成品貿易予以限制,并希望以此控制貿易順差,同時減少能源消耗和環(huán)境污染。
責任編輯: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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