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簽訂不超18萬噸稀土精礦供應合同
2021年03月10日 13:47 6839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金屬報 分類: 稀土
3月7日,北方稀土表示,公司與內蒙古某鋼材公司簽訂《稀土精礦供應合同》,精礦價格擬自2021年1月1日起調整為不含稅16269元/噸(干量,REO=51%),REO每增減1%,不含稅價格增減319元/噸(干量),精礦2021年交易總量不超過18萬噸(干量,折REO=50%),2021年此項日常關聯(lián)交易總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33億元(含稅)。
雙方約定,每季度可根據稀土市場產品價格波動情況協(xié)商調整該精礦交易價格,如遇稀土市場產品價格發(fā)生較大波動,那么精礦交易價格隨之浮動。一個季度內稀土市場產品價格平穩(wěn),精礦交易價格不做調整。如果精礦關聯(lián)交易價格調整,那么相應調整交易總金額。
所謂的稀土精礦是指稀土原礦巖經過選礦后所到的高品位的產物。精礦中的稀土與原礦巖中的稀土的賦存形態(tài)基本相同,仍然是難溶于水以及一般條件下的無機酸的化合物。精礦分解的方法很多,包括酸分解法、堿分解法、氧化焙燒法和氯化法四大類。
一、酸分解法包括硫酸、鹽酸和氟氫酸分解等。硫酸分解法適用于處理磷酸鹽礦物和氫碳酸鹽礦物;鹽酸分解法應用有限,只適于處理硅酸鹽礦物;氫氟酸分解法適于分解鈮鉭酸鹽礦物;酸分解法的特點是分解礦物能力強,對精礦品位、粒度要求不嚴,適用而廣,但選擇性差,腐蝕嚴重,操作條件差,三廢較多。
二、堿分解法主要包括氫氧化鈉分解和碳酸鈉焙燒法等,它適合對稀土磷酸鹽礦物和氟碳酸鹽礦物的處理。對于個別難分解的稀土礦物亦有采用氫氧化鈉熔合法的。堿法分解的特點是工藝方法成熟,設備簡單,綜合利用程度較高,但對精礦品位與粒度要求較高,污水排放量大。
三、氧化焙燒方法主要用于氫碳鈰礦的分解。焙燒過程中氫碳鈰礦被分解成稀土氧化物、氟氧化物、二氧化碳及氟的氣態(tài)化合物,其中三價的鈰氧化物同時被空氣中的氧進一步氧化成四價的氧化物。該方法的缺點是氟以氣態(tài)化合物隨焙燒尾氣進入大氣中,對環(huán)境有一定的污染;優(yōu)點是焙燒過程中無須加入其他的焙燒尾氣進入大氣中,對環(huán)境較為友好,并且該過程還利用了三價、四價鈰氧化物的化學性質差別。可以采用硫酸復鹽沉淀或鹽酸優(yōu)先溶解三價稀土元素的措施,優(yōu)先將占稀土配分約50%的鈰提取出來,這將使得稀土萃取分離工藝過程進一步簡化,生產成本降低。
碳酸鈉焙燒法、氧化鈣焙燒法以及在焙燒過程中都具有使三價鈰化物氧化成四價氧化物的特點的特點。
四、氯化法分解稀土精礦可以直接制得無水氯化稀土,其產品可用于熔鹽電解制取混合稀土金屬。氯化是指將碳與精礦混合,制團,在豎式氯化爐的高溫下直接通入氯氣的過程。根據生成不同氯化物的沸點差異,可同時得到三種產物:稀土、鈣及鋇等金屬的氯化物,呈熔體狀態(tài)流入氯化物溶鹽接收器;低沸點的氯化物為氣態(tài)產物,從熔鹽中揮發(fā)后,被收集在冷凝器內,再綜合回收;未分解的精礦與碳渣等高沸點成分則為殘渣。氯化法目前由于設備的需氯腐蝕材料較難解決,放射性元素釷分布在三種產物中,所得熔鹽成分復雜,勞動條件較差等問題的存在而在我國尚為被工業(yè)采用。
稀土精礦的分解方法很多,工業(yè)生產中通常根據下列原則選擇適宜的工藝流程:
(1)根據精礦中稀土礦物的化學性質、稀土品位、其他非稀土化學成分等特點,先擇分解方法,以求得高的分解率。
(2)由產品方案、原材料的供應和價格以及消耗情況,優(yōu)化工藝過程以求得高的經濟效益。
(3)便于回收有價元素和綜合利用,有利于勞動衛(wèi)生與環(huán)境保護。
責任編輯:張雪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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